汇业评论 | 谣言、真相与呼吸空间
文 | 潘志成 汇业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一、谣言
美国南部阿拉巴马州的首府蒙哥马利是1960年代美国黑人平权运动的发祥地。1954年马丁路德金在取得波士顿大学神学院博士学位之后,来到蒙哥马利当地一家教会担任牧师。马丁路德金倡导通过和平抵制的方式争取黑人与白人的平等权利。1955年蒙哥马利的黑人妇女罗莎帕克(Rosa Park)因在公交车上拒绝将白人专属座位让出给白人而被捕,马丁路德金参与发起当地黑人对公交车长达一年多的和平抵制,随后又在阿拉巴马、乔治亚、密西西比等南部各州发起了一系列为黑人争取平等权利的和平抗议活动,并使这场平权运动轰轰烈烈地走向全国。
在这场黑人平权运动过程中,还发生了一个小插曲:为了支持马丁路德金的平权运动,蒙哥马利当地教会的神职人员出资于1960年3月29日在《纽约时报》上刊登了整版广告文章,标题为“请倾听他们高涨的呼声(heed their rising voices)”,呼吁全国人民关注南部各州的平权运动,并号召为马丁路德金捐款。该文提到,因为参加和平抗议活动的大学生在蒙哥马利市政厅门前高唱爱国歌曲“Tis of Thee”(就是为你),全副武装的警察冲击了大学校园,驱赶了学生领袖。该文还历数了警察对马丁路德金所作出的种种恶行,包括以各种罪名将其逮捕七次等等。
然而,《纽约时报》刊登的这篇广告文章所述事实并非完全真实准确,有部分内容失实,可以被视为谣言。
二、真相
蒙哥马利县警署负责整个蒙哥马利地区的治安,时任警察署长为L.B.沙利文。尽管前述《纽约时报》文章只字未提沙利文的名字,但是沙利文认为该文章的部分内容失实,且由于他本人是警署署长,因此该文构成对他本人的名誉损毁和诽谤(defamation and libel),并将出资刊登该文的四位神职人员以及纽约时报社告上法院。
沙利文向法庭指出该文章部分内容失实,其中包括:参加和平抗议活动的大学生在蒙哥马利市政厅门前所唱歌曲并非Tis for Thee(而是美国国歌),警察也并未因此全副武装冲击校园并驱赶参与和平抗议活动的学生领袖(有学生被开除但是与此事无关),而且截止1960年该广告文章刊登时马丁路德金一共仅被逮捕过4次而并非7次(马丁路德金一生共被逮捕29次)。
蒙哥马利当地法院经过审理后,认定纽约时报刊登的广告文章不实,构成对沙利文的名誉损毁和诽谤,判决四名个人被告和纽约时报社向沙利文支付50万美元赔偿金。要知道在当时50万美元无疑是一笔巨款。1963年马丁路德金曾参与组织了数十万名民众参加的华盛顿大游行,马丁路德金就站在解放黑人奴隶的林肯总统的纪念堂阶梯上,向参加游行的民众发表了“我有一个梦”的著名演说。这次华盛顿大游行的诉求之一,就是为所有黑人争取每小时2美元的最低工资。四名被告及纽约时报社不服初审法院判决,向阿拉巴马高等法院上诉,认为虽然文章内容部分失实,但仅为疏忽,并非故意,因此不构成诽谤。但阿拉巴马高等法院仍然维持了初审判决,认为失实的诽谤言论并不受宪法言论自由的保护。于是四名被告和纽约时报向美国最高法院申请调卷审理。
三、呼吸空间
美国最高法院经过审理于1964年3月9日作出判决,推翻了下级法院的判决,认定纽约时报的广告文章尽管存在不实之处,但是评论政府官员职权行为以及公共事件的言论可以受到宪法言论自由的保护,因而不构成诽谤。
负责撰写判决的布伦南大法官指出,民众对政府官员的职权行为进行评论时,判断是否构成诽谤,应当适用真实恶意标准(actual malice),而不是疏忽即可构成诽谤的标准。真实恶意标准表现为:1)明知错误而有意散播;2)故意忽视明显存在的错误可能性。唯有符合这两种情形,民众对政府官员职权行为进行的评论才可构成诽谤言论。
布伦南大法官特别指出,自由评论难以避免可能存在错误的言论(erroneous statement),唯有可能存在错误的言论也得到保护,自由言论才能得到可以赖以生存的呼吸空间。换句话说,当民众对政府官员职权行为以及公共事件(for public official or affair)进行评论时,不能一味要求言论完全真实无误,仅有具有真实恶意的言论才不受宪法保护。假如对任何部分失实的言论,均判决构成诽谤或通过公权力予以打击,言论所赖以生存的呼吸空间就会丧失,言论也将随之死亡。而当民众评论政府官员职权行为及公共事件的言论死亡之后,社会往往会付出沉重的代价。
在美国最高法院就纽约时报诉沙利文案作出判决的同一年,美国国会最终通过了废除种族隔离制度的人权法案(Civil Rights Act of 1964),公交车上区分白人座位和有色人种座位的制度被彻底废除,而马丁路德金也在同一年获得了诺贝尔和平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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